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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危险品进出口清关货运物流公司

Category : 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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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创危险品报关咨询:13580891024(微信同号)邮箱297309909@qq.com 李凯天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作为一类“谈虎色变”的产品,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在进出口环节,如果出现伪报、瞒报、错报,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公共安全事故。如何保障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的规范性,听小编一一道来。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作为一类“谈虎色变”的产品,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在进出口环节,如果出现伪报、瞒报、错报,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公共安全事故。如何保障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的规范性,让小编给您一一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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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产品是危险化学品

按照我国现行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危险特性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3大类、29项,符合任意一项危险特性的产品,即为危险化学品。

物理危害:

健康危害:

环境危害:

危险特性象形图

判定某种产品是否具备上述危险特性是一项非常专业的事情,需要精密的仪器和测试方法,作为非实验室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原安监总局所颁布《<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来查询产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海关、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NO.2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

海关监管要求

监管责任: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海关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监管范围:

按照《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要求,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现行最新版《危险化学品目录》为2015年发布。按照公告要求,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内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均需申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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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海关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样式见附件1);

(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三、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样式见附件2);

(二)《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

(三)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四)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五)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四、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应当保证危险化学品符合以下要求:

(一)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

(二)有关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

(四)海关总署以及原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

五、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六、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七、对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按照海运、空运、公路运输及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八、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九、本公告自2021年1月10日起实施,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12月18日

检验要求:

一、对于产品:

(一)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应符合技术法规及标准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应符合技术法规及标准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对于包装:

(一)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应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二)对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按照海运、空运、公路运输及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海关小贴士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化学品,无论是否被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都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并积极配合海关实施检验。

NO.3

如何正确申报

进口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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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申报: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向海关申报时,需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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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要素)

    (企业名称)申报的 (商品名称)(HS编码:      ,化学品正式名称:         ,联合国UN编号:         ),产品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种类为              ,共     (桶/袋/箱等)        (吨/千克),使用包装UN标记         ,从      国家(或地区)进口至中国。

      以上申报货物的危险特性与其要求的包装类别相一致,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等国际规章要求,危险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上述内容真实无误,本企业对以上声明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出口申报:

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样本,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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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要素)

    (企业名称)申报的(商品名称)(HS编码:      ,化学品正式名称:       ,联合国UN编号:        ),共      (桶/袋/箱等)        (吨/千克),包装UN标记                 ,出口至     国家(或地区),与提交的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别报告(报告编号:      )检测的产品一致,并经自我检验合格。

    以上申报货物的安全数据单及危险公示标签符合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基本要求,使用包装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的相关要求。

     上述内容真实无误,本企业对以上声明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NO.4

不合格案例

一、未如实申报:

某海关查验人员对一批出口货物实施现场查验,发现报关单第3项货物申报为消毒巾,实际为消毒液,货物成分表中标注酒精含量75%±5%,初步研判为危险化学品。经分类鉴别,该货物为第3类危险物质—易燃液体,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2828条目,属于危险化学品。该海关初步判定该批货物存在伪报品名、逃避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监管等问题,移交缉私部门做后续处置。

二、包装使用不当:

某海关受理一批出口氨水检验工作。氨水联合国编号为2672,属于第8类腐蚀性物质,是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具有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道刺激以及危害水生环境等危险特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的包装类别为III类。

经现场检验,该批货物所采用包装封口漏液,且灌装量过满,超过了包装总容积的98%,不符合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和SN/T0370.3-2012标准要求,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出具不合格通知单,禁止出口。

三、未申请包装使用鉴定:

某海关现场查验一批出口货物发现,该批货物为免洗洗手液,乙醇含量为75%,列入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出口需要实施法定检验,但产地海关反馈未查询到涉案货物在产地的报检信息,该批货物亦未进行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该公司存在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检而擅自出口的违法行为,该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涉事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对澳葡萄酒加征关税后,意大利/法国等进口红酒机会

Category : 行业动态

对澳大利亚葡萄酒征收反倾销关税后,澳大利亚的富邑葡萄酒产业有限公司(Treasury Wine Estates Ltd.)周一表示,将重新调整部分面向中国的葡萄酒,并削减成本。北京的举动对这家全球最大的上市葡萄酒制造商造成重大打击。

该公司表示,将把奔富酒柜(Penfolds Bin)和图标(Icon)豪华葡萄酒系列从中国迁至澳大利亚、美国和欧洲等其他市场。它补充说,从2021年开始,未来的葡萄酒进口量也将减少。

上周末,中国对从澳大利亚进口的葡萄酒征收了107.1%至212.1%的临时反倾销关税,其中富邑葡萄酒面临169.3%的反倾销税,是所有被点名葡萄酒企业中最高的。

富邑葡萄酒公司(Treasury Wine)在2020财年的收入中有近三分之一来自中国。中国对该公司利润率较高的豪华葡萄酒有着强劲的需求。该公司表示,由于关税的原因,中国的需求将极其有限。

首席执行官蒂姆•福特(Tim Ford)表示:“我们非常失望地发现,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的业务以及澳大利亚葡萄酒行业都处于这种境地。”。

随着北京和堪培拉关系恶化,中国8月份开始对澳大利亚进口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中国市场占澳大利亚葡萄酒出口的近40%。

福特补充道:“毫无疑问,这(关税)将对整个行业的许多人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就业机会损失,并损害区域社区和经济,而这些是葡萄酒行业的生命线。”

关税是今年对富邑葡萄酒的又一次打击,因为全球对旅行和社交聚会的限制严重打击了葡萄酒的销售,尤其是包括酒吧和餐厅在内的非零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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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赵先生 电话:18221309220(微信同号) QQ:278067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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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草稿

Category : 未分类


口罩报关手续/口罩清关物流/出口口罩代理

Category : 服务范围

受全球疫情爆发影响,口罩及其他疫情物资抢购再一次推上疫情浪尖。近期,陆续接到客户关于口罩出口报关方面的业务咨询,也会涉及是否会被海关扣押等敏感话题。中国并未禁止口罩出口报关,也没有任何海关方面禁止口罩出口的新闻和书面通知禁止,口罩出口报关时被限制、被误会,根本原因在于出口资质和海外的要求不同。
以下针对口罩等疫情物资的进出口问题,收集和整理了一些要求和规范,希望能帮助到疫情物资进出口企业。

欣创口罩出口报关咨询:
联系人:李凯天
手机/微信:13580891024
邮件:chrisle@xichung.com
QQ:297309909

1

口罩医用与非医用的区别

 

民用口罩送进了医院,对于医护人员会是多么危险的事情。 3月3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要求出口医用口罩等5类产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资质,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 各国标准不同,我们怎么避免医用民用颠倒,如何避免类目错误清关失败呢?

1

从用途看,分为医用和非医用

 

1)医用分为:医用防护、医用外科、一次性医用

(普通医用口罩的英文是 medical masks)
(医用外科口罩的英文是 surgical masks)
(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英文是:Disposable Medical/surgical masks)

2)非医用分为:防颗粒物、日常防护

可以根据我国及国外口罩相关标准进行区分:

 

参考文件:

http://www.xinhuanet.com/tech/2020-02/02/c_1125521311.htm

 

3层平面罩类似平时我们带的蓝色那种,KN95是中国标准GB2626-2006中规定的级别,而N95是美国标准42-CFR-84中规定的级别。

2

从结构来看

带过滤阀的口罩一般不会是医用口罩。如中国医用防护口罩标准GB 19803-2010 第4.3条款就明确规定“口罩不应有呼气阀”,这样可避免飞沫、微生物等通过呼气阀呼出,从而危害他人。
民用口罩允许有呼气阀,通过呼气阀可以减小呼气阻力,从而有利于作业人员长时间工作。

3

从包装来看

正规途径的口罩产品的最小单元包装上应该有商品名称、执行的标准和防护等级等信息。这些商家明示的信息可以作为一个分辨点,如商品名称中带有“医用”或英文“surgical”“Medical”等字样的,一般可判定为医用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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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从使用标准区分

医用口罩在美国适用《医用口罩材料性能标准规范》(ASTM F2100),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管理,须通过501K注册或近期FDA公布的其它途径,获得工厂注册和医疗器械列名后方可在美国上市。因此美国客户经常问的FDA 属于医用口罩。

FDA 证书查询: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PMN/pmn.cfm

另外根据FDA最新政策,目前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认可中国标准的口罩,其授权企业的链接为:

https://www.fda.gov/media/136663/download

美国非医用口罩不属2020年第5号公告范围,但企业应注意,产品需通过NIOSH注册方可在美国销售。

2)欧盟

欧盟医用/非医用口罩均需有CE认证,但适用标准不同。

医用口罩在欧盟属于I类器械,分为I类非无菌和无菌两种,需按照欧盟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DD)或欧盟医疗器械条例EU2017/745(MDR)加贴CE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口罩无菌/非无菌状态,欧盟采取不同的合格评定办法,非无菌医用口罩企业只需进行CE自我符合性声明,不需要通过公告机构认证。在准备好相应文件及测试报告等资料后,即可自行完成符合性声明。无菌医用口罩还必须由授权公告机构进行CE认证。

出口欧盟医用口罩可通过获得授权的公告机构进行查询,其中欧盟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DD)授权的公告机构查询地址为: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directive.notifiedbody&dir_id=13

 

欧盟医疗器械条例EU 2017/745(MDR)授权的公告机构查询地址为: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directive.notifiedbody&dir_id=34

其他国家和地区,一般情况下FDA CE 认证也认可。订单洽谈与进出口报关看具体情况。

 

 

2
出口资质与材料

 

除常规的箱单发票外,国内出口贸易企业需具备的资质和材料: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相关经营内容)。

2. 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

3. 产品检验报告(生产企业)。

4. 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用不需要)。

5. 产品说明书(跟着产品提供)、标签(随附产品提供)。

6. 产品批次/号(外包装)。

7. 产品质量安全书或合格证(跟着产品提供)。

8. 产品样品图片及外包装图片。

9. 贸易公司须取得海关收发货人注册备案。

 

1

国内出口口罩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生产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口罩用于出口,中国海关不需要企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但一般进口国会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产品三证,以证明该进口的商品在中国已合法上市,具体如下: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医疗器械相关,非医疗级别的物品不需要)。

2. 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者注册证。

3. 厂家检测报告(合格证)。

 

生产企业有进出口权,可以自行出口,如没有进出口权,可以通过外贸代理进行出口销售。

2

内贸企业做出口需要取得的基本资质

1. 向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 向商务部门取得进出口权,可直接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http://iecms.mofcom.gov.cn/)申请,网上提交材料。

 

3. 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取得开设外汇账户许可。

 

4. 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

 

3
口罩的报关报检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7年第104号),医用口罩属二类医疗器械。报关时需按照《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要求,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

1

报关前提条件

收发货人注册编码(慈善机构可为临时编码),需办理无纸化通关法人卡(一般在海关处办理)。

出口口罩时,应关注国外哪些准入要求?

不同国家对进口口罩要求不同,如美国对进口医用口罩需要FDA注册,欧盟对进口非医用口罩要求获得CE认证等

2

出口申报要求

1)商品归类:除特殊情况外,绝大部分口罩应归入的税号可查询www.hsbianma.com

 

2)检验检疫:若口罩为非法检产品,申报时检验检疫项目无需填报。根据我国政府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政府间检验协议,对出口伊朗等少数几个国家的产品需按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

 

3)关税征免:如出口物资为贸易性质,征免性质申报一般征税,征免方式申报照章征税;如为捐赠性质,境内发货人为贸易代理商、慈善机构等,征免性质可不填,征免方式申报全免。

 

4)申报规范:按照规范申报要求填写商品名称、成份含量,严格遵守单单一致单货一致原则;如物资非中国生产,原产国按照实际生产国填写。

 

5)口罩的出口退税率为13%。

3

报关到底需要些什么资料

大多数人,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在疫情之前压根没碰过口罩,加上海关政策天天在变。所以,我们在口罩出口的时候,最好跟对应的货代确认清楚,下面以几家货代提供的信息为例供大家参考。
1)
2)目前,截止4月14日,货代要求我们提供的资料为:

非医用出口要求:

1. 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需具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制造”(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的经营范围。

2. 产品说明书、标签。

3. 产品批次/号

4. 产品质量安全书

5. 产品样品图片及外包装图片

6. 产品合格证

7. 内贸合同- 经营单位跟生产厂家购买的依据

 

3)单证一般贸易报关提供以下:

1. 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关草单、货物图片(含包装图片、和口罩图片)、电子委托。

2. 品名需按机场海关规范申报:XX牌XX型号医用/非医用口罩

3. 不同牌子,不同型号要分开不同项申报,不能混合

4. 净重要按实际称重申报,单价要按实际市场成交价申报。

5. 申报计量单位须为:“个”

6. 医用的话请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 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格式如附件)(一般货代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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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1. 只有上述HS编码项下医用商品才实施出口法检,非医用不实施出口法定检验。

2. 医用口罩出口属法检商品,报关前是否需要申请电子底账?
与其它出口法检商品不同,此次新增纳入《法检目录》的11类医疗物资,在出口前不需要申请电子底账,正常向海关报关,报关时不需提供电子底账号。当然,也不实施产地检验,无需在产地报检。
3. 医用口罩出口时,在口岸检验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出口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的医疗器械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

《商品检验法》第六条规定“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医用口罩出口时,海关根据风控指令要求实施现场合格评定:

a. 验证实货是否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一致;

b. 检查商品包装、标识、品名、数量以及是否冒用、伪瞒报等;

c. 对企业提交的质量安全承诺书(合格保证)或检测报告进行评定;

d. 检验商品外观质量检验;

e.  抽样送实验室对商品的内在质量进行检测;

4. 如何看待商检

很多人一听说法检,瞬间慌了,实际上来讲商检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所谓真金不怕火炼,只要物品合格,都是可以正常出口的。跟报关类似,配合货代,填写报检委托书等相关信息就行,从流程上来讲并不是很复杂。

那商检之具体有哪些不利于企业/外贸人员的呢?

一个是商检需要一定时间,增加了货物出口的速度,以及允诺给买家的交期。

第二个,三无产品就不用说了,商检肯定过不了,那么整批货都有风险。所以奉劝各位不要被一时诱惑冲昏头脑得不尝失,医用类别一定要按质按量要标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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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口罩技术标准

(以下两张图表,供生产企业参考)


 

6
包装要求

 

订单洽谈前后,最好也跟货代确认,货物出口过程中对包装有哪些要求。

 

1、可直接销售的最小包装(塑料包装袋或纸盒包装)上印刷标签和产品图片;

(1)必有信息:

①产品名称、②规格型号、③生产地、④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名称、⑤执行标准号(例GB19083-2010)、⑥有效期、⑦数量;

 

(2)其他可有信息:

①滤料级别或相应说明、②使用前请参见使用说明或其他说明、③用途(功能、适用范围)、④贮存条件、⑤一次性使用产品应标明“一次性使用”或相当字样、⑥如为灭菌产品应注明灭菌有效期及灭菌方式等。


2、外包装(出口纸箱)上内容为:

①MADE IN CHINA、②品名、③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名称、④“非医用”

 

7
买家提供DHL账户发样品预约

 

很多小伙伴遇到买家自行提供DHL 账户要样品的情况。这时候一般国外客户会给我们他的账号,外贸人们屡屡在这上面遇到问题,那下次一客户到付账户DHL 官方寄样品的就往下看吧:

第一步:点击打开DHL eship 登录或注册账户:Eship.cndhl.com

第二步:填写相关信息

1. 付款账号,按照实际谁付款来选择

2. 填写发件人信息和收件人信息

3. 包装类型选择和包装尺寸填写

4. 是否要制作发票

 

这里为了避免发票添加明细失败,可以直接用自己的CI 打印2份。所以直接不制作发票即可。

 

如果不想重新制作发票,勾选以后新增明细也可以,但是我们自己操作的时候经常添加明细失败。

5. 同意,提交就可以


第三步,打印运单!!!(很多人忘记)然后点右边第二步,预约取件

危险品出口清关/出口危险品手续/危险品出口文件

Category : 行业动态

所有危险品分成9类,根据危险品的UN可以知道具体的类别,2类,3类,4.2类,4.3类,5.1类,5.2类,部分6类,是需要船边直装的,具体看UN和码头要求。
1.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简称:危包证
2.危险品技术说明(需要加盖危包证的使用人的正本公章)
3.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4.报关委托书
5.出口报关单
6.商业发票 装箱单
7.产品说明
8.申报要素
不涉及监管的HS CODE 货物,可以提供电子版报关资料,如根据货物实际HS CODE 需要提供对应文件,请依据海关要求进行提供。
危包证的办理环节分为检测和制作纸箱两个环节,先送机构检测,然后购买纸箱。办理危包证的基本流程:提交申请–受理申请–送样检验–检验完成–出具检验报告–审检–合格出证。

办理危包证需要的资料:
1.进出口相关危险品的《备案书》。
2.检验报告。
3.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
4.MSDS(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
5.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6.同时需要提供相关危险品的样品数个。
7.还有包装物的样品数个。

危包证全称是“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简称“危包证”,是危险品包装的权威证明文件,由商检局(现已合并至海关系统)出具。出口做危申报必须要提供。
危包证上面有UN,CLASS,PG,品名,有效日期,件数。这些是比较重要的。一般是一周的样子出正本危包证,找船公司订舱的时候提供的是扫描件,做危申报的时候需要提供正本。
出口危险货物,国家规定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必须由包装生产企业向检验检疫机申请对包装容器进行性能鉴定,出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鉴定结果单”,简称“性能单”。所有做危包步就是提供性能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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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按照UN(所有的危险品都有UN,全球统一的)来判断是否需要船边直装,所有需要船边直装的货需要车队先拉到洋山危库,
洋山危库再安排车去码头直装。比如这个船是靠泊在外港三期的,但是这个货物又是需要船边直装的,
那么就需要车队安排车把柜子拉到洋山危库,洋山危库他们会等船靠泊后把柜子拉到外港三期去船边直装。这个过程上海我们就称之为船边直装。
近洋航线:直达韩国BUSAN釜山,INCHON仁川,日本OSAKA大阪、YOKOHAMA横滨、TOKYO东京,台湾KEELUNG基隆,HONGKONG香港。
东南亚航线:直达SINGAPORE新加坡,BANGKOK曼谷,PORT KELANG巴生,HOCHIMINH胡志明,MANILA马尼拉,JAKARTA雅加达等。
中东印巴航线:直达NHAVA SHEVA那瓦什瓦,CHENNAI钦奈,KARACHI卡拉奇,DUBAI迪拜。
美国航线:直达LOS ANGELES洛杉矶,NEW YORK纽约。另外承接通过洛杉矶和纽约转运到美国其他港口的危险品拼箱业务。
中南美航线:直达BUENOS AIRES布伊诺斯艾利斯,SANTO桑托斯,CALLAO卡亚俄,MANZANILLO曼萨尼约,BUENAVENTURA布埃纳文图拉GUAYAQUIL瓜亚基尔。
欧洲地中海航线:直达HAMBURG汉堡,ROTTERDAM鹿特丹,ANTWERP安特卫普,LE HAVRE勒阿弗尔,FELIXSTOWE弗里克斯托,BARCELONA巴塞罗那,KOPER科佩尔,GENOVA热那亚,ISTANBUL伊斯坦布尔,ASHDOD阿什杜德等。

危险品出口找船公司订舱都是需要填到危险品表格的不同的船公司表格的内容会稍微不一样的,
但是大概的内容都是一样的,危险品申请表格国外称之为,
DG FROM IMO DG 都是说的危险品申请表格。表格上面有下面大概的内容,
发货人(Shipper) 收货人(Consignee) 装货港(POL) 卸货港(POD)
箱型/箱量( Container Size Type / Qty) 正确运输名称(PSN) 级别/联合国编码( Class/UN NO.)
副危险(Sub Risk 1,2) 包装类别(Packing Group) 外包装类型(Outer Packing Type)

内包装类型(Inner Packing Type) 货物净重(Net Weight ) 货物毛重(Gross Weight)
闪点(Flash Point) 是否海污(MARINE POLLUTANT)
基本上是这些内容。正确运输名称也称为正确的运输品名一定要填对,我们有网站可以查。
级别/联合国编码( Class/UN NO.) 副危险(Sub Risk 1,2)这个危包证上面都有按上面的来
包装类别(Packing Group) 外包装类型(Outer Packing Type)这个危包证上面也有
货物净重毛重提前算好和报关资料要一致。


进料加工进出口及税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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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册核销是从事进料加工生产企业,一年一度的重大工作事项!影响到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以及每月退税核算,如有不慎,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现在欣创国际就来花3分钟时间把手册核销的期限、流程、注意事项一一吃透,不再为它烦恼。

一、核销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12号公告规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必须在每年4月20日之前向税局发起年度核销申请。

逾期未进行手册核销的企业,根据2013年12号公告规定 “4月20日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

一些出口额较大的企业要注意了:请尽早发起核销申请!

往年常常有企业因为进出口数据量巨大导致反馈数据与企业自有数据比对困难,未能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核销。同时企业计划分配率和实际分配率的准确与否也将影响企业退税核算。

二、核销流程:
1、核销需要准备的资料:
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附海关进料手册结案通知书)及电子相关数据。
②《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注:企业确认意见:不符(BF)的需报送),加盖公章,同时附送电子数据、相关报关单原件和复印件等。
③《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加盖公章。
具体以当地国税局要求为准,这里仅供参考。

三、 核销步骤

进料加工 核销步骤

四、进来加工和来料加工区别
1、什么是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
进料加工是指有关经营单位或企业用外汇进口部分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科称料件),加工成成品后销往国外的一种贸易方式。进料加工分为进料加工对口合同和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

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免费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辅料、零配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料件),委托我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我方按合同规定收取工缴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2、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区别的什么?
进料加工我方付汇购买进口料件;来料加工则是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料件,不占用我方外汇。进料加工我方自行生产,自行销售,自负盈亏,风险自担;而来料加工我方不拥有所有权,不参与利益分配,不承担经济风险。

3、什么是进料加工对口全同和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
进料加工对口合同是指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对外签订进口料
件合同和相应的出口成品合同(包括不同客户的对口联号合同),进口料件生产的成品,数量及销售流向都在进出口合同中予以确定。
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是指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对外签订进口料件合同,在向海关备案时尚未签订出口成品合同,进口料件生产的成品,数量及销售流向均未确定。

4、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海关如何监管?
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定额保税,即进口国家规定的 15 种商品先征5%,保税 95%,进口其他料件先征 15%,保税 85%,出口后,多出口的可以退税,少出口的要补税。


对进口大豆加征关税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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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与美国争端开始时对大豆征收关税是错误的,它需要关注当前的问题,而不是试图参与政治,根据谈判国家的前官员龙永图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当美国在今年早些时候征收关税时,“我说中国应该只是作为最后的手段来报复美国的农产品出口,”龙在周日在北京的财新论坛上说。“根据我对中美贸易的经验,我当时说农产品非常敏感,大豆也非常敏感。我们原本应该避免瞄准大豆。”
中国对豆类的关税让美国农民难以出售其作物,并且在美国被广泛认为是企图在2016年大选中为爱荷华州和其他农场州的唐纳德特朗普总统提供支持。中国官方媒体在爱荷华州最大的报纸上指责特朗普对贸易争端提出补充,并指责该国试图干涉美国中期选举。

中国决定瞄准所需的产品让人们认为这是别有用心的,龙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期间担任贸易副部长,现在是中国和全球化中心的联合主席。“我不喜欢复杂的动机。让我们根据其优点来解决问题。”

“在谈论关税时,我们只关注关税。在谈判汽车行业时,让我们只关注汽车行业,”他说。“如果谈判者正在考虑政治问题,那么讨论就不会有任何结果。”


未来五年中国服务进口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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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务进口报告》,预计未来五年中国服务进口规模累计超过2.5万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进口的比重超过10%,其中出境旅游累计将达7亿人次,旅行服务进口有望突破1.4万亿美元。

0000报告预计,未来五年,中国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新兴服务进口累计将超过7,000亿美元。

报告指出,中国服务进口与大数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结合日渐紧密,与数字经济、共享经济、互联网经济等新经济融合日益深入,与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领域发展日趋协同。

报告称,中国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对研发设计、节能环保、信息技术、金融保险、第三方物流、商务咨询、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需求旺盛,同时中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健康医疗、文化创意等生活性服务需求快速增长。

“当前全球经济格局面临深度变革,贸易保护、单边主义、零和博弈思维抬头,全球自由贸易体系面临前所未有挑战。”报告称,中国扩大服务进口,为全球服务贸易持续繁荣注入可预期的动能。

中国2017年服务进口规模达4,675.9亿美元,位列全球第二位。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周一在进博会开幕式上表示,预计未来15年,中国服务进口贸易规模达10万亿美元。


进口生物报关手续及监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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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级别 生物材料范围 进境检疫审批 国外官方检疫证书 报检时附加声明 口岸查验 后续监管
一级 科研用《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2005年农业部令53号)中的动物病原微生物
科研用动物寄生虫、动物源性感染性物质(包括器官、组织、细胞、体液、血液、排泄物、羽毛、感染性生物合成体等)
动物疫苗注册、检验和保藏用菌(毒)种
用于国际比对试验或能力验证的疫病检测盲样
二级 SPF级及以上级别实验动物
SPF级及以上级别实验动物的精液、胚胎、卵细胞等遗传物质
非感染性的动物器官、组织、细胞、血液及其制品、分泌物、排泄物、提取物等。(不包括源自SPF级及以上级别实验动物的生物材料)
三级 动物体内诊断试剂、含动物源性成分的非商品化诊断试剂
科研用明胶(仅限猪皮明胶、牛皮明胶、鱼皮明胶)
含动物源性成分高于5%的培养基
SPF级及以上级别的实验动物的器官、组织、细胞、血液及其制品、分泌物、排泄物、提取物等。
实验用模式果蝇、模式线虫
四级 含动物源性成分≤5%的培养基
检测抗原抗体等生物活性物质的商品化体外诊断试剂
检测酶类、糖类、脂类、蛋白和非蛋白氮类和无机元素类等生化类商品化体外诊断试剂
来自商品化细胞库(ATCC、NVSL、DSMZ、ECACC、KCLB、JCRB、RIKEN)的动物传代细胞系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2005年农业部令53号)外的微生物,非致病性微生物的DNA/RNA,无感染性动物质粒、噬菌体等遗传物质和生物合成体
动物干扰素、激素、毒素、类毒素、酶和酶制剂、单(多)克隆抗体、抗毒素、细胞因子、微粒体等
经化学变性处理的动物组织、器官及其切片

进口报关贸易条款EXW/FCA/C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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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EXW(EX Works工厂交货)

 

使用说明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一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工厂交货)术语代表卖方最低义务,使用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a) 卖方对买方没有装货的义务,即使实际上卖方也许更方便这样做。如果卖方装货,也是由买方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当卖方更方便装货物时,FCA一般更合适,因为该术语要求卖方承担装货义务,以及与此相关的风险和费用。

b) 以EXW为基础购买出口产品的买方需要注意,卖方只有在买方要求时,才有义务协助办理出口,即卖方无义务安排出口通关。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不建议使用该术语。

c) 买方仅有限度地承担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但是,卖方则可能出于缴税或申报等目的,需要这方面的信息。

 

买卖双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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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FCA(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使用说明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货交承运人”是指卖方在卖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由于风险在交货地点转移至买方,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写明指定交货地内的交付点。

 

如果双方希望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则应当将卖方所在地址明确为指定交货地。如果双方希望在其他地点交货,则必须确定不同的特定交货地点。

 

如适用时,FCA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买卖双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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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使用说明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运费付至”是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地点(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了地点)交给卖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所需费用。  在使用CPT、CIP、CFR或CIF术语时,当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而不是当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及完成交货。

由于风险转移和费用转移的地点不同,该术语有两个关键点。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确切地在合同中明确交货地点(风险在这里转移至买方),以及指定的目的地(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运到该目的地)。如果运输到约定目的地涉及多个承运人,且双方不能就交货点达成一致时,可以推定:当卖方在某个完全由其选择、且买方不能控制的点将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至买方。如双方希望风险晚些转移的话(例如在某海港或机场转移),则需要在其买卖合同中订明。

由于卖方需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具体地点的费用,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确切地在指定目的地内明确该点。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货发生了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如适用时,CPT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手续。但是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进口相关的任何海关手续。

买卖双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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